父母双亡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本
父母双亡 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10分
回答:3 浏览:51 提问时间:2008-10-30 21:54
本人妻子父母不幸在前两年去世,她是独生子女,户口本上已注明现在其为户主,而其父母已销户。现在想办理继承房产公证手续,请问该如何办理?我们是广州市本地居民(另其母亲死亡证由其父亲保管,现在不知所踪)
如果你妻子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只有你妻子时,你妻子不需要办理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的规定,你妻子在其父母去世时就取得了该不动产的物权。如果你妻子要处分该不动产时,应当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办理相关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手续。登记时通常要提供你妻子父母的死亡证明,你妻子父母房产证书,你妻子父母的身份证,你妻子与其父母之间身份关系的证明等,直接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就可,当然,有的地方登记部门也可能要求提供一些非登记必备的项目。
如果你妻子并是非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或者你妻子的父母对其遗产作了相关的处分,那么,只有在进行析产后,方可要求进行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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