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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可以要回的,也可以在购房协议里写明,定金在过户时转为购房款。这也得看当时甲乙双方是如何商定的了。
委托书必须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否则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如果经过公证处公证,那么不需要房主本人在合同上签字
购买二手房时,除了在签订二手房合同前,要对该房产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外,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也需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另外,要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内容。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最后,在备注条款中可以注明其他情况,比如双方当事人约定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双方免责解除合同。或房东有房屋无营业税或个税的承诺,均可在补充条款里注明。
建议没有结婚之前买的房子还是写自己的名字比较放心,曾有一个朋友购房合同上是他和女友的名字,结果分手了,还需要办理很多复杂的手续,还要交一些税;如果只是签了购房合同,还没有办理贷款的话,想加上对方的名字,可以先领结婚证,然后再跟开发商协商一下,在你的合同及开发商的合同原件上加上你老婆的名字,另外你的首付款发票还需要重新打印,上面会有两个购房人,估计你要出一部分费用的;如果已经办理还款了,就不好加了,因为在做担保的时候,没有共有人签字这一项,你是以单身的名义办理的;如果你女朋友执意要加她的名字,房产证上不好加的,其实也没有那个必要,只要你们在房产证下来之前领结婚证,房子就是你们夫妻共有的,购房合同也只是说明首付款是你一个人的,倘若以后离婚的话,对你有利一点。举个例子:比如你的房子40万,你首付了20万,剩下20万即使你老婆没有工作,全是从你工资里扣除的,但是法律上认为也有她10万,当然,如果你个人不主动提出首付20万是你个人支付的凭据的话,只要你们是在房产证下来之前领的结婚证,法律上同样是认为40万的房子有20万是你老婆的,因此没有必要加名字的。
要的,一般中介方会有合同,支付了订金之后签订
在法律上你签的那份协议是无效的。你可以让房主带上身分证去补办房产证在过户。
1、首先是购房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前要查看房屋是否已经取得产权证,在签订时要约定好房产过户的时间和交房的时间,好要出卖人配偶也在合同上面签字。对于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 3、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婚姻法规定,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有特别约定的除外。房屋权属登记中,未登载的一方为隐性共有人,对房产享有共有权。
根据新婚姻法解释,假如离婚需要分房产,婚前首贷是其中一方单独出,而且婚后继续一直支付,房产证上只有这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归这人所有。但另一方可以获得去除掉首贷款,属于婚后部分的房产的一半权益,折价付钱。这包括合同的房价,以及升值部分或出租收益部分。因为婚后就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一方公积金还贷,仍算是共同部分。
1、谈妥价格后,购房者应签订认购书(附录样本),并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双方在协议中应明确购房者在什么情况下可终止协议、索回定金。认购书主要内容包括:认购物业、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付款方式、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等)。 2、签完认购书后,售方应给购房者发放《签约须知》,内容包括:签约地点、购房者应带证件、贷款凭证说明、缴纳有关税费的说明。 3、完成以上环节,就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了。内容包括: (1)售房人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购房人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1 如果他没有还清贷款,你们是没办法过户的。 2 写你母亲的名字是完全可以的,但你想过没有,你母亲年纪大了,到以后这房子毕竟还是你的,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母亲的名字,这个时候就需要像你们现在一样要过户,而且需要交纳数尔不菲的过户费,所以我建议你去公正处公正全权委托你母亲代办,就可以了,而且只要200块公正费。
可以共有,出共有权证,不是写两个名字。
首付是婚前财产,之后是共有财产 如果签合同的人是男方的父母,你应该提出房屋的产权人应该是包括你本人,并且在办理房产证前向开发商提出增加产权人名字的要求,作为房屋共有人之一。如果是你男朋友的名字,无所谓。
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方面和银行协调解决
对于这种情况,房产的预付款应视为一方的私有财产,登记后的月供为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预付款款是通过银行划帐,那么交易记录就可作为证据,如果是直接给付现金,就很难说明是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认真了解选择的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另外,要尽可能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中介公司。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产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如果卖方签约主体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就有可能上当受骗或者遗留后患。 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二手房交接时间和费用划界时间是责任划分的界线之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烦甚至纠纷。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违约条款在买卖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其起到的监督作用是第一位的。同时,它也是救济手段。
没有过户前,房屋的产权还不是你的!
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公证书,就是共同财产。没得商量
当然可以。合同还没签呢。具体费用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我学法律的。只咨询,不代理案件一般不要钱。
你说的话好像有歧义
律师建议:独家委托制约了买卖双方的选择权,缺乏竞争,建议多家委托,择优成交,不要签订独家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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