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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还是二手房?从你的描述看是新房? 一般来说,更改贷款形式不涉及到违约,除非已经签订贷款合同。 因为按揭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对于开发商来说,获得房款的周期差不多,只要协商,一般开发商都会予以更改,不过优惠的幅度可能会不一样。 公积金及组合贷款的优惠幅度会小点,因为回款周期相对较长。 如果合同尚未备案,只需要把合同拿出来作废并重新签一份组合贷款就可以了。 如果已备案,尚未签订贷款合同,只需撤备案即可,重新换签合同。 如果已经签订贷款合同,可能就要涉及违约的问题了,这就需要和银行协商处理了!
首先要弄清是押金还是定金,定金是出于你想租住此房而又不能当时签订合同支付给房主为你保留此房的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罚责,收受定金一方如果不能签订合同要双倍返还定金,交纳定金一方不能签订合同无权要回定金,理在房主这边,你只能和他讲人情了,看能不能通融一下。如果是押金,你们还没有签订合同,怎么会收你押金,如他在收条上写的是押金,那你可以凭此作为理由向他要回押金。
百分之百可以退还。 关于定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对合同履行的担保,而合同的履行是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而合同成立的标志则必须是双方对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此案中,合同即指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方不退认购金所依据的《房产认购意向书》,从形式到内容都不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不是双方就买卖商品房这一特定标的物所要履行的合同,故该销售商无任何理由不退还认购金。 参考案例: <案情介绍> 2002年12月10日,王先生与某销售代理商签订《房产认购意向书》,准备认购公寓一套,价值人民币180万元。该意向书规定:认购方在签订认购书时支付认购定金6万元,认购方在签订认购书七个工作日内签署《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条件以所签合同书为准,如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所定房屋,认购定金不予退还。王先生应代理商的要求,支付了6万元认购"定金",后因双方七日内未就正式预售合同达成一致意向,王先生要求退还认购款,但遭到拒绝,双方酿成纠纷。 <审判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尚未生效,并于2003年3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退还原告人民币6万元。 <本案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经济合同法》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王先生与该代理商签订的《房产认购意向书》不具有合同性质,仅是双方就购房意向所达成的书面表示,对双方并无法律约束力。而双方约定在七日内签署的预售合同才是"商品房"这一特定标的物进行交易的依据。但是,这一正式合同的签署必须是预售方和认购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行为,即符合《经济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才能成立。预售方基于维护自身利益,把预售合同中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填写的条款,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满,所谓在七日内签署合同的行为仅是认购方在销售方提供的合同上签字盖章,无任何商量余地。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认为双方并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实测、暂测面积差额,交房日期、产权证的办理期限等)达成一致,不能签订预售合同,而非在七日内不愿签订,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因此,销售方不能以不签合同就不退还认购金相威胁,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要求王先生签订合同,这是违背民法和经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
阳台的面积只算一半,物业无权要求你付另一半费用,也无权折除.折违章建筑是城管的事跟物业无关.如折可打110.物业是服务性的行业,是为业主服务的.只有服务了,才能收一定的服务费.你没听说过吗?一个什么地方,物汪管理不好,业主联合起来炒了物业,从新聘了一家物业.
北京的公积金贷款分为“国管中心公积金贷款”和“市管中心公积金贷款”两种: 1、如果是市管中心的话,一般是过户之后15个工作日左右; 2、如果是国管中心的话,那么需要1-3个月,平均是2个半月
只有公积金缴纳满6个月才可以办理组合贷款(也就是你说的普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315一起装修网在北京展览馆会有大型的建材团购会,你可以去看看。一起装修网算是业内知名了吧。尤其在京城,号称是第一。哈哈~
正本提单不仅是运输的合同,同时也是提货的(唯一)依据和物权的证明。在信用证和托收业务中,都是银行结汇必不可少的单据(对于卖方),同时买方也只有付款(或承兑)才能拿到提单,从而提货。这就是正本提单的作用。 而电放提单是一种特殊情况,货主(卖方)在要求船公司电放的时候,必须交回(或根本就没有领取,也不再领取)正本提单。这时,船公司将不凭借任何单据,而直接放货给货主指定的收获人。这时,提单就和提货,结汇没有关系了。
1.跟销售人员打招呼就行了,没什么大不了的,除非合同注明不许使用公积金贷款,呵呵,一般不会这么约定。 2.还清前一笔贷款后,才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3.只要发生了购房消费,帐户有余额就可以反复提取公积金。
楼上回答的很好,我补充我的观点:你有这样的前提条件1.买房是自己住;2.你父母拆迁住户购买了一套房。如果你真想买这房子就调查清楚这房子的合同当事人是否就是卖房人,如果是要让他夫妻都在转让合同签字,并且去公证处做公正。然后按他说的去房管局改合同。象这事也很常见,看看卖房人素质高不高,家庭有没矛盾。 反正就要冒点风险。我看问题买了就住进去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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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过户,不过要先把土地改成出让, 2没有限制
如果你在北京有购房资格的话。那你应该还是可以按首套房。因为现在的话你的购房信息还没有全国联网。所以现在还可以。但要等联网后就不一定了。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所列举的几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如下:1、 虚假注册。虚假注册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等形式来骗取注册。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2、超范围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3、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3、企业逾期不参加年检手续。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总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因种种因素未能时参加年检,他们中有的是因经营管理不善,已歇业,但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有的是因司法行为未了结而造成不能年检;也有少数出于不良企图,恶意逃避年检监管;监管实践表明,最大量的还是因企业的具体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错过了年检截至时间造成的。4、其他的情况。当然还有一些专业的公司,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在工作中违犯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可能被吊销其营业执照。未参加年检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表述为: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4、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5、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如何办理注销手续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要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注销的程序如下:首先,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工商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了。其中工商注销一定要在刊登注销公告45个工作日之后方可进行。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2、股东会决议或决定;3、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3)已经在ХХ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公开发行的报纸);4、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5、《指定(委托)书》;6、营业执照正、副本。 特别提请注意:1、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2、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3、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4、注销文件需要股东盖章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董事会成员本人签字。企业注销还需要准备的以下基础资料:1.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2. 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3. 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 企业章程和所有章程修正案复印件6. 全套财务账簿和历年报税资料、7. 国税代码章、领购的发票8. 企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9. 企业联系电话、邮政编码10. 公章、财务章、人名章11. 会计账本(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12. 会计凭证(记账凭证)13. 会计报表(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14. 纳税申报表(近三年的增值税申报表、所得税季度报表、年度报表)15. 银行对帐单16. 国税申报方式及密码17. 地税代码章 18. 发票领购卡、19. 租房协议(贴印花税)、发票20. 税控装置密码器及IC卡空白发票21. 地税网报密码 、个税网报密码
按照合同法,签定合同并且交纳定金之后出售方拒绝出售视为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不过私下携手比叫好,因为现在你虽然有无形的优势,但是,对方有实质性的优势,如果,你要通过法律原价买他的房那机会很小,你只能起诉他违约,虽说违约,法院还要看所签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才能判决是否赔偿你的损失,陪多少。不过最好是以法律为后盾,以违约金为约束,跟他协商来答到你的目的。这条路走不通就只有撕破脸皮起诉了。
网上查不到,不过可以致电国土局查询产权证是否办理完毕
这个最好去房管局问问
本来那样是不行的,不过你有收款收据也无妨,但你要去催.
1、可以等到房地局出具房产证领证通知单时候进行钱款交割,这个时候是比较安全的; 2、可以考虑采用“资金担保”的方式,现在交通银行等已经由该项业务,就是由买卖双方开设联名账户,直到过户之后才能将该账户内的钱款解冻支付给业主,在此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动用; 3、北京地区除了市建委直管的房产(主要为别墅和以前的外销公寓)之外,其他房产都不再另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和房产证实行“二证合一”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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