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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百可以退还。 关于定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对合同履行的担保,而合同的履行是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而合同成立的标志则必须是双方对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此案中,合同即指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方不退认购金所依据的《房产认购意向书》,从形式到内容都不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不是双方就买卖商品房这一特定标的物所要履行的合同,故该销售商无任何理由不退还认购金。 参考案例: <案情介绍> 2002年12月10日,王先生与某销售代理商签订《房产认购意向书》,准备认购公寓一套,价值人民币180万元。该意向书规定:认购方在签订认购书时支付认购定金6万元,认购方在签订认购书七个工作日内签署《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条件以所签合同书为准,如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所定房屋,认购定金不予退还。王先生应代理商的要求,支付了6万元认购"定金",后因双方七日内未就正式预售合同达成一致意向,王先生要求退还认购款,但遭到拒绝,双方酿成纠纷。 <审判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尚未生效,并于2003年3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退还原告人民币6万元。 <本案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经济合同法》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王先生与该代理商签订的《房产认购意向书》不具有合同性质,仅是双方就购房意向所达成的书面表示,对双方并无法律约束力。而双方约定在七日内签署的预售合同才是"商品房"这一特定标的物进行交易的依据。但是,这一正式合同的签署必须是预售方和认购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行为,即符合《经济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才能成立。预售方基于维护自身利益,把预售合同中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填写的条款,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满,所谓在七日内签署合同的行为仅是认购方在销售方提供的合同上签字盖章,无任何商量余地。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认为双方并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实测、暂测面积差额,交房日期、产权证的办理期限等)达成一致,不能签订预售合同,而非在七日内不愿签订,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因此,销售方不能以不签合同就不退还认购金相威胁,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要求王先生签订合同,这是违背民法和经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如果没有去房地产交易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房,如果当前房价已经上涨,一般开发商乐意退房,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需要到登记部门撤销登记,比较麻烦。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当前房价下跌,而且开发商积压很多房子,一般就不乐意退房了。还有就是找个茬、挑毛病要求退房。
您好 如果开发商的“五证”(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规划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批准书。记不太清,好像是这五个证)齐全,您就大可不必担心,一般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至于您如何付款,就看您和开发商的协议了,如果一次性交付全款,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还会有3%左右的优惠,如果您使用银行按揭的方式付款,您只要交够首付(总房价的30%)就可以了。 祝您买到放心、安心、舒心的“三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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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的是期房吧,这个很正常.等到交付几是了
1.对公司的信誉、实力要细细考证。引发出期房购买烦恼的大多是购买者选择了那些实力不强、信誉不好的开发商,从而造成不能按时交房,质量太差。因此,购房者首先要选好公司,选择那些信誉好,实力强的大企业,到他们公司买房。这些公司考虑到信誉,大都能做到按期、按质交房。即便出现问题,他们也会积极解决。 2.签订预售合同要尽量细致。各种书面资料体现或口头承诺的规划、配套、交楼时间等不确定因素涉及的项目都写进预售合同。 3.合同签订必须请律师。购房是一件大事,少则十几万、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元。如今购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购期房中,其潜在风险很大,那么如何避免它,或者在发生纠纷时,如何对自己有利呢?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要请律师去办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4.关注开发商的物业管理承诺。影响人们购期房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对未来物业管理的担忧。通常而言,现房的物业管理好坏易于看出来,毕竟这时的物业公司已经进场。而期房则不一样,那么它将来被谁管理、怎么管理、如何收费,都是一个未知数。如果买了套物业管理不好的房子,不仅不安全,也生活不舒适。因此,购期房时,必须先要向开发商了解将来的物业管理构想,并要他们给予一定的承诺,以保证将来入住时,享受到良好的物业管理。 5.关注大环境和小细节。买房时没注意的问题,交房时变得非常明显:高架噪音,比原先想象中的高得多;变电房离窗户太近构成污染;厨房、卫生间管道走向不合理,使用不便……因此,一定要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周边环境的规划,尽可能向开发商索取房屋的管线布局图等一切与房屋相关的文字资料,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6.应尽量主张看原件。因为复印件比较容易篡改和伪造。除此之外,常见的欺诈手段还有用一期项目手续卖二期商品房或用甲手续卖乙商品房等。 7.约定不可抗力。延期交房是期房买卖中的常见问题,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经常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进行约定。 8.谨慎签署管理公约。物业管理收费混乱已成为业主投诉的一个热点。为防止这方面的问题,在开始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身为业主,一定要明白自己有权对不平等的合约提出修改意见,一时大意可能会引来长久的烦恼。
如果你不能按期付款,购房合同就算你违约了。不如把你第一套房子办个抵押贷款,用来付二套房子的余款。
在购期房的时候给你几个建议 1、看开发商的证--五证二书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我国目前对商品房预售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房产公司预售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的法定证件,也是开发商资信状况的重要证明。 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则该行为直接违反了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您在购买期房时应当要求房产公司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该公司不能提供《许可证》您完全有理由拒绝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依该协议支付任何款项。 2、要谨慎签署购房协议并详尽规定可能涉及的全部事项。 (1)、竣工日期及房屋的交付时间。 对于期房来说,购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按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月,多则一两年,购房者巨额房款全部交付,而入住无望,赔偿艰难,实在苦不堪言。因此必须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入住程序,并对延期交房的免责条件做出限定,所谓免责条款就是指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是可以接受的免责条件。免责条件决不能笼统约定,只能明确限定一种或几种,以免开发商在日后以“设计变更”或“资金问题”作为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以逃避责任。 (2)详细约定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建议您最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合同最好的约束。双方可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 还有,有的开发商不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商贷,这个要提前问清。 (3)违约责任。 特别提醒您注意的是对预期违约的约定,在现存的各种商品房购销合同文本中,即使是由主管部门推行的条款相当完善的格式合同当中,对于违约责任也只是做了一般约定,即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如何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根据一般的违约条款,购房者只能等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方可要求赔偿或退款,而这个期间不但包括合同本身的期限,还要包括漫长的协商、谈判或是诉讼期限,非常不利于购房者的权利保护。而事先在合同中订立“预期违约”条款后,如果再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约定进度严重不符情况,或到期根本无法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可按合同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即时赔付经济损失或退还房款,协商不成,可直接采取起诉、仲裁等司法救济方法,这在时间、实体上都更加切实保护了购房者的权利。 双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您最好还应该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购期房中,其潜在风险很大,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进行购房合同的签订时,要请律师去办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金全款购买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低价位小单元的楼盘销售。? 利: 现金付款一般都能从销售商处得到一些优惠,如是现房则能很快获得房屋的产权,如果是期房则这种付款方式价格最低。? 弊: 现金付款需要筹集大笔资金,且损失此项资金的利息,对经济能力有限的购房者压力较大。如果是期房的一次性付款,开发商有可能不按期交房,造成利息甚至全部房款损失,购房风险大。
国家规定我国的商品房土地最高使用年限,住宅是70年,商业用房是40年.
如果卖方的母亲的丈夫(也就是卖方的父亲)不在世,那么房屋的唯一产权人就是卖方母亲自己一人,你与她签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她过世,合同仍然有效。但我建议你与她搞个公证为好
购房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分期(按工程进度),银行按揭三种付款方式. 折扣比较优惠的一次性付款风险最大,你想享受这优惠就有承受风险的准备. 按楼上说的证件看房,留意该公司的实力.口碑,签合同后15内要求开发商预售登记(合同备案),可降低一定的风险.
贷不贷款最重要的还是看个人的资产状况,如果个人资金不足,或者当心影响生活质量,那就选择贷款。选择贷款购车,提车前只需支付 20%至50% 车款,不用把大额资金一次性用在买车上,而把这部分钱周转,确实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不论是一手新房还是二手房,本人提供如下建议: 1.支付部分定金,拟定定金协议,按合同法的定金罚则执行; 2.进行网签。网签合同是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工商局制定的格式合同,相对来说是公正和全面的。 3.交易资金通过银行进行托管或监管。
情况多变, 如有需要, 购置无妨!
我感觉楼上的朋友回答的太专业了,还有买的房子一定要是现房才可以90天拿到房产证.要是期房只能给够房合同,等到成现房以后才能办理房产证.我是做房产的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打电话13001072558贺楠.我是专业做写字楼和公寓租售的.
合算是另外一回事了,我觉得福克斯不错呢。至于贷款是否容易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看了。如果你在当地有房产的话可以直接去银行申请贷款。如果你在当地没有房产的话建议你去汽车4S店申请比较容易成功, 申请汽车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
1、签合同时要有专业人士的帮助 购房是一件大事,一般要花费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如今购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防止开发商利用合同欺诈,侵犯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在购期房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购房者最好请专业律师去帮助办理,一是可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双方权利、义务平等;二是可以确保今后发生经济纠纷,有律师帮助解决或索赔,避免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2、开发商的资质要注意 在房地产市场,开发商的实力有强有弱。由于有些开发商实力不强、信誉不好,从而造成逾期交房或房子质量差的现象不断发生。因此,作为购房者买期房首先要选好开发商,力争选择那些信誉好,实力强的品牌开发商开发的期房,因为这些开发商考虑到信誉,会尽可能做到按期按质交房。 3、最好在开发商开工后再购买 购买期房,最好在开发商已经开始动工的基础上去购买。因为开发商已经开工并建设,表明按期交工有了初步保障。同时,作为购房者亦可在动工之期到工地查看其施工质量,从而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仅凭开发商设计的图纸、规划的模型去购买,到时开发商以手续未办齐而迟迟不开工,延了工期,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4、对于周边的环境提前了解 购期房不像买现房,现看现买,周边的环境一清二楚。但买期房则不同,到底周边环境怎样,是一个未知数。因此,对房子周边潜在的环境变化要问个明白,问问期房之位置是否有环境恶化的可能。如果买了一套周边有污染、有噪音的房子,长期居住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是难以幸福的。 5、分期支付购房金更有主动权 购房时,有的开发商规定,对一次性交款的购房者,会给予一定优惠。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购现房这当然是好事,而购期房则要慎重。如果一次性交款,虽然享受了优惠,但到时开发商不按时、按质交房,购房者再去要求开发商赔偿,一般难以奏效。如果钱不一次交清,则可凭未付余款去与开发商交涉,购房者便会由被动变为主动。 6、对于物业的要求提前约定 如果说,购房是一时的投资,那么,物业管理的好坏则是一辈子的事。通常而言,现房的物业管理好坏易于看清楚,毕竟这时的物业管理已经基本就序。而期房则不一样,将来由谁来管理、怎样管理、如何收费,都是一个未知数。如果买了物业管理不好的房子,不仅不安全,而且生活也不舒畅。因此,购期房时,要向开发商了解将来的物业管理构想,并与他们签订有关合同,保证将来入住时,享受到良好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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