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条规定:“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
医师资格考试分医学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医学综合笔试部分采取标准化考试方式并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由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国家一级的具体考试业务工作。
实践技能考试由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和维医三类,其他民族医医师暂不开考。
到目前为止,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24种类别,报考类别全称及代码详见表
表。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全称及代码
执业医师报考类别全称代码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类别全称代码
临床执业医师11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10
口腔执业医师 12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22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13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23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 141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41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42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242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143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243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144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244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145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245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41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441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343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443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44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444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345 师承和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445
考易→ 医学执照考试 /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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