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因车祸死亡,留有一个丈夫\还有父母.丈夫要求继承遗产,死者父母不同意,说他们二人没有登记,就在2005年结婚,法律不保护.死者父母说的对吗?丈夫有继承权吗?
死者父母说的对,他没有继承权.我国法律在离婚问题上采用的是登记制度,男女双方只有只有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才受法律保护.故此,他没有继承权.2005年结婚,也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
您好,婚姻关系以双方领取结婚证作为标准,没有领取结婚证意味着还不是配偶,就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没有继承权
他没有继承权. 因为他们是从2005年成完成"世俗"上的结婚,在法律上不够条件构成事实婚姻,而又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进登记,故他们之间不是夫妻关系,而是非法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者是没有继续权的! 但是他可以起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这样对他二人同居期间他个人的财产能够进行分割!
死者父母说的有理,1994年前的事实婚姻是承认的,2005年时必须履行登记方能在法律上成为夫妻,才有继承权.
我国对事实婚姻的承认界于1994年,从1995年1月1日起,所有婚姻必须经登记方才有效,夫妻关系确定,互相对其财产有继承权.因此死者父母的说法是对的. 但是,如果他有证据证明2人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用生活资料有男方的投入资金,或者男方帮助女方偿付债务等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庭举证,应该可以从女方财产中索偿部分属于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