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违法吗?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欢迎关注北京京尚拆迁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全部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欢迎关注北京京尚拆迁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建设单位夜间施工,如果口头举报后,环保部门没有给予明确答复,你可以写举报信,并附上相应的证据(证明建设单位存在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邮寄给当地的环保部门,把邮寄单和签收单保存好。
如果当地的环保部门给予回复 ,你可以根据当地的环保部门的书面答复,参考以下方法进行相应处理:1、如果夜间施工是经过审批的,要求清楚说明夜间施工是哪个部门审批的,审批的施工内容是什么,时间是多久,是否有降噪措施等具体内容,然后根据你当地政府规定的夜间施工审批规范对照是否存在违法审批情况。
根据建筑施工噪声限值,夜间施工噪声应不得超过55分贝,可要求监测,对无法达标的环保部门应该限批。2、如果夜间施工是未经审批的,那就属于违法的夜间施工,根据国家噪声法,环保部门应该予以处罚,处罚情况要求书面答复,若当地环保部门对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未作出书面处理,你可以对当地环保部门未予处理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追究环保部门行政不作为。
(附上证据清单:举报信、快递单、签收单及其他能够证明建设单夜间施工的证据,例如:对建设单位夜间施工的行为以视频的形式录下来等)3、如夜间施工确实对你的生活、工作造成影响的,收集证据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消除影响或要求给予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答您的疑惑,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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