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郊区有套房子(是宅基地房),2000年卖个了同村的李某,(注:李的宅基地房被拆迁了,有拆迁补偿款,并李某现在已经死亡,其儿子住在此处)在大队签署了一份合同,并把手里的一个地证给他,但证上是我的名字。我的户口在卖房之前从村里专走了,我现在想把户口迁会村里,村里说不能迁回,我落户到同村的哥哥那里,但是现在哥哥的房子也被拆迁了,我想落回我原来的房子上的可能性有吗?如果打官司,赢的可能性多大,收费多少? 补充:李某和我都是村里面转的农转非
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
如果你的父母在还可以,如果没人在原地居住,肯定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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