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过了以后,可以免考注税什么课程?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全部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三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
因此,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统一考试时,除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以外,不能免试任何一门课程,需参加全部五门课程的考试。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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