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行存款 500 贷:财务费用 500我看到有人在记帐凭证上把金额都写在借方,财务费用的借方写的-500,这样对吗?
1、如果采用手工记账,按下面分录作可以。 借:银行存款 500 贷:财务费用 500 2、如果采用电脑记账,按下面分录作不可以。 借:银行存款 500 贷:财务费用 500 3、按电脑记账要求必须按下面分录作: 借:银行存款 500 借:财务费用 500 (红字)
对的,财务费用科目只有在结转利润时才会在贷方反映,所以收利息时应红冲借方,否则会引起实际利息支出不准确的现象.
其实借方-500与贷方500有什么区别呢?我认为在转利润的时候注意一下就行了.正常的分录还是有借有贷比较好.
严格的说这笔会计分录不是十分正确,所以为了保证账表一致就人为的将收到的利息收入用红字记入“财务费用”借方,如果用蓝字记入“财务费用”贷方,这样就会出现“财务费用”账表不一致的情况,所以变通的方法就是用红字记入“财务费用”借方,这样也算是一种弥补的方法,如果遇到一个业务不是很熟悉的会怎么样呢?最好这样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0
借:财务费用 -500
这样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特别是用财务软件做账时必须这样做才能保证报表是正确的。这就是经验,与新手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从这细微的地方体现出来。
这样也是对的。一般记账都是用借贷记账法,借方: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不过我记得用财务软件记账,就得同时记在借方,正如你说的一样,不过两者的会计分录都应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