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诉讼费得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81 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81 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