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7年10月9日日购买了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与房主签定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经济合同》。合同上注明房屋建筑年代以产权登记为准,同时缴纳定金5000元。随后在验证房屋产权相关信息时,发现房产证上的贴的房屋注记图有问题,更改了房屋建筑年代,当场被房产局的人撕毁,以这张图有问题为明,换了正确的图的复印件贴在房产证后面,这是才发现房产局提供的图,和他原来上面的假图的年代相差了8年。
卖房人和我说的房屋建造年代相差8年,我觉得他们提供加的信息欺骗了我,我现在想要回我的5000定金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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