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企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和审计?
一、上述分录不正确。
1、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管理部门)
借:销售费用——劳动保险费 (销售部门)
借:生产成本——劳动保险费 (生产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库存现金
3、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单位负担)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 (代扣个人负担)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二、如何对企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进行审计?
1、先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1)职工个人...全部
一、上述分录不正确。
1、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管理部门)
借:销售费用——劳动保险费 (销售部门)
借:生产成本——劳动保险费 (生产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库存现金
3、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单位负担)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 (代扣个人负担)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二、如何对企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进行审计?
1、先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1)职工个人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政策规定,当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超过300%的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基数。
(2)对于新参加工作(包括职工流动到新单位)的职工,其用人单位和职工以职工本人取得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当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2、其次,要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3、要审查社保计算是否正确。
4、审计提取、代扣、缴纳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如,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是否将个人负担部分加到单位管理费用中,是否存在少提、多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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