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口,我的养父是上海人。在神智清醒时,养父希望将一套位于普陀区的房产作为遗产过户给我。交予我一本该房产的房产证和遗嘱、关系证明,但我当时已成年,又未做任何公证,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不确定下又书写一份遗赠,也未做公证。由于家庭关系复杂,养父已不堪心理重负精神崩溃,近日被确诊为脑萎缩老年抑郁症时日无多。现养父的现任妻子及家属均对此遗嘱安排提出异议,我不知道根据现在上海普陀区的政策法规是否能够完成养父遗愿过户成功?在此希望询求律师的帮助,谢谢!
办理条件 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地产依法...
办理流程 步骤一: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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