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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离婚了 孩子经法院判给男方抚养 当时为了得到抚养权 男方给女方很多钱 女方才同意了 放弃抚养权 6年来 孩子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得到了无微不至的关怀 母亲每周只看一次 没有给抚养费 父亲现在出国了 在国内有了一个女友准备结婚 可是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理由是孩子就要有了后妈 她就自己抚养孩子 但是未来的继母对孩子很好 很多方面是亲生母亲也无法做到的 请问女方可以成功胜诉 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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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

41 0
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的。 现在男方出国,把孩子留在国内,从原则上,应该是转由其亲生母亲抚养。 但如果这孩子现在的年龄超过十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孩子本人的意见,由他决定跟谁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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