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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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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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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存在,当劳动者主动离职时,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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