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2]是针对开发商还是全体卖房人?为什么我咨询有的律师,他们说是针对全体卖房人,可是在此文件中,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到底哪个准确啊?
1.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为农村村民,买受人主要为城...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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