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长时间以后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加班工资: a。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b。
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拖欠工资的,只要过了工资的发放时间就可以仲裁要求发工资。仲裁的最早时间没有要求,最晚是必须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年内提出。 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部门要求其支付并向你支付不超过一倍拖欠工资的赔款。
超过一个月!
工资的发放周期不应超过一个月,上一个月的工资最迟应该在下一个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