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您好: 我老家是湖北省当阳市河溶镇民联村,2005年10月我将我位于该村公路边上的一套两层楼房带院子以三万九千元的价格卖给了同村的周某并签订了协议,协议书的内容大致就是我们自愿以这个价格买卖房屋,对方先交1万元的定金,2006年正式给房屋他们后付清余款,并承诺谁违约谁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
2006年3月周某给付完余款,我们把房子交给了他们,并把写着我名字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交给了他,但当时周某在外地一直没有回来办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手续,前几年由于房屋价格大涨,现在市值估计在20万左右,我现在想反悔,打官司我能胜诉吗?或者现在他要求我配合他过户,我能找他要一点补偿后给他过户吗?还有如果我不配合他,他拿着我的房产证能够过户的了吗?是否有证据:是案件类型:房产纠纷所在城市:湖北宜昌市。
房屋过户过程中的一方不配合的处理方法 1、。对于诉讼离婚...
有效,因为甲将房子卖给乙,乙因此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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