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进项税是上月认证本月抵扣,上月税务说发票未认证过,对方把发票作废了,但本月税务说认证过了,然而已经作废了,税务要求进项税转出,怎么做?
1、进货时的分录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 2、本月税务认证, (1)如果你单位还没有转作进项税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 (2)如果你单位已经转作进项税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你好!
确系发票已经认证过,因某种原因作废的,可以按以下分录作进项税转出。
借:原材料(工业)或库存商品(商业)或固定资产(现已正常抵扣)——价款红字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或现金——价税合计红字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税款蓝字
如果是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的,按照付款凭证上价税合计的付款金额:
借:应付账款或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
再开票后:
借:原材料(工业)或库存商品(商业)或固定资产(现已正常抵扣)——价款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税款
贷:应付账款或预付账款——价税合计
。
1.按正常收票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 2.退发票进项转出处理 借:应付帐款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转出) 3.收到正确的票后重新按平常的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