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我们是卖方,我们在谈合同时不能确定我们的房子是否我们有相关的税费,因此我们确定我们的到手价,并在合同中说明,因我们卖房引起的税和费由中介方负责。现因我们南汇的拆迁房上有我们夫妇的名字,因此上海的房子不认为是唯一一套房子,要交1%的税,现在中介不愿意承担这个费用。
该如何处理!他们提出协商,我们认定按合同要求做!ps:要交1%的税(大约9500),买方付的钱款比我们的到手价多1。5万元。并且在开始谈合同的时候我们也没有隐瞒什么,我们说明我们南汇有房子,并说明在南汇是和父母住!如果通过法律途径需要多长时间,并且对中介方有无惩罚(因他的问题导致房产交易无法完成对我方产生的经济影响)。
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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