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2月中旬定了新舒园小区的一套房子,并交了壹万圆定金给房东、本房子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的。合同约定在4月1日前交清房款、4月1日房东交房、说好了去开发商处更名、房东说更名费他不管的、叫我自己找开发商、但是我找到开发商他们说最近不能改了、而且老总出差了、要回来才能定能不能改的、说是要到4月4日回来的。
4月28日我也叫房东去过开发商这儿的。办事的人说先把资料放下等老板回来再说、但是房东不恳、叫我一次把钱打给他、我因为合同改不了哪里敢给他钱的、我去公证处也问过的,他们说合同房子不能做公证的、第二天4月1日房东通知我房子卖给了别人了、我的一万定金也不给我了。我应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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