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销售提成是按营业额在算还是利润在算?
网络多层次营销(MLM)的特点多层次营销,是网络营销的主要发展方向。让我们先看看传统的营销结构:一、大锅饭式营销:营销员拿“死工资”,其收入与销售没有联系,卖多卖少一个样。这种落后的营销方式已基本上被市场淘汰。 二、半提成式营销:营销员有一定的底薪,另外,卖出东西(或服务)能获得提成。营销员由公司统一培训,他们个人收入与其营销业绩挂钩,但营销员各卖各的,彼此关系不大。这明显优于“大锅饭式营销”,在其中能培养和发现尖子营销员,让营销员之间拉出距离。 另外也适合于新业务员的培养期。三、全提成式营销:无底薪,收入完全在销售业绩中提成。这适合于成熟的营销员,兼职式营销员。好处:公司无负担,营销...全部
网络多层次营销(MLM)的特点多层次营销,是网络营销的主要发展方向。让我们先看看传统的营销结构:一、大锅饭式营销:营销员拿“死工资”,其收入与销售没有联系,卖多卖少一个样。这种落后的营销方式已基本上被市场淘汰。
二、半提成式营销:营销员有一定的底薪,另外,卖出东西(或服务)能获得提成。营销员由公司统一培训,他们个人收入与其营销业绩挂钩,但营销员各卖各的,彼此关系不大。这明显优于“大锅饭式营销”,在其中能培养和发现尖子营销员,让营销员之间拉出距离。
另外也适合于新业务员的培养期。三、全提成式营销:无底薪,收入完全在销售业绩中提成。这适合于成熟的营销员,兼职式营销员。好处:公司无负担,营销员无定额、比较灵活。传统的营销,营销员之间关系不太,没有竞争同时没有互助关系,或只有竞争没有互助关系。
是一种相对低效率的营销方法。MLM营销方式具有如下特点:与传统营销不同,MLM中发生了消费与投资的角色转换:每个营销者,同时也是消费者。在获得了消费权的同时也获得了销售权。MLM,不是简单的金字塔结构:原因是各个业务员的发展能力不是一样的。
进入早但没有推广者,成为“纯消费者”。MLM打破了垄断,这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趋势。营销的利润充分与营销人员分享。鼓励先进入。鼓励不断努力,MLM做到了。鼓励培训下线,这是传统营销方式所不具备的。
这种机制,奖励在营销过程中培训下线的营销员。在网络上,没有比MLM更完美的营销结构了。培训成为营销里的一项内容,充分激励营销人员的营销能力,鼓励营销人员的互助关系,使营销不再是“单打独斗”。MLM的好处:MLM把学习、培训、广告、销售、服务与一体。
大大的使这些概念模糊,成为综合的、全新的营销方式。所以,MLM是跨学科的营销,将成为营销中独树一帜的分支!为什么说网络营销必定以MLM为主导?网络上营销业绩可以精确地跟踪,如果用传统方法来统计MLM的销售业绩与分配,其工作量是不可想像的。
而网络的跟踪链接很容易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如何在MLM中获得成功?一、尽早加入;二、大力发展下线;三、不遗余力地培训下线,让他们提高营销能力。以上三点缺一不可,理解和做到这几点,必将成为网络营销的高手。
3。网络多层次营销的魅力在这个问题里,先谈谈产品的销售模式。一般而言,产品的生产厂家是为上,所有使用产品的客户是为下。没有这个下,那个上就不复存在了。作为一般理解的传统销售法,生产厂家在最上层,然后是总批发代理商,下面是若干大、中、小的批发代理商,最后是客户群。
那么,算一算有多少层“下线”,这不正是自由经济和计划经济造就的销售模式吗?这实际是一种多层次营销。可想而知,没有“下线”的商业是不存在的。问题是用什么名词来构化他。那么,现在涉及到我们所进行的网络多层次营销的问题。
这是一种超过三层佣金支付方式的销售结构。网络多层次营销从理论上讲是最能调动人积极性的销售方式。多层次网络营销本身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它是现在世界最著名的美国哈佛商学院MBA-哈佛工商管理硕士的必修课之一。
斯坦佛研究院及华尔街时报研究表明:九十年代中期将有50%-65%的商品将能动通过多层次网络营销完成。它已成为亿万美元的行业。美国的500,000百万富翁中,20%即100,000人是在最近几年内通过多层次网络营销产生的。
每天就有45人通过这种方式成为百万富翁。美国经济自从九十年代以来持续成强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在于网络电子商务的普及。我们现在所从事的是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多层次营销的形式实现的。和任何商务活动一样,必须有产品和客户这块基石,否则,将一事无成。
网络多层次营销的魅力在于,通过层层努力,使你的队伍越来越大。这支队伍,就是你的资产。所以,只要组织好你的队伍,你一定获益颇丰!那么,这种做法和人们常说的“传销”又有什么区别?(因为现在社会上也实在没有想出来用一个什么恰当的名词来代表这种行为,所以在这里还是用个引号吧)。
这里是个概念的理解问题。商品只有在流通过程中才能产生利润,而这些利润必然要进行多层次分配,这就是佣金和奖金制度的问题了。现在各国都在打击“传销”,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传销”的非法性在于利用多层次营销的模式为个人谋取暴利,在那里,产品的价值和价格明显背离,采取层层加价的办法损害消费者利益。
有的甚至是没有产品的诈骗行为。我们都学过哲学,知道形式和内容的辨证关系。形式是外在的,内容是内在的、本质的,二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