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主义文学是德国土生土长的吗?
表现主义是德国土生土长的文学流派。它是一个首先发生在视觉艺术中的现代主义运动,然后才发展到音乐、诗歌、戏剧、小说等领域中。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 “表现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法文中。
1901年,法国画家于连•奥古斯特•埃尔维在巴黎“独立沙龙”展出了他的8幅作品,评论家沃克塞尔采用“表现主义”来说明他的这些作品。 这一术语最早出现在德文中,大约是在1911年,这年4月柏林举行第22届画展,主要展出包括毕加索、布拉克、杜飞等在内的一批年轻的“分离主义”艺术家的作品。
在画展目录的前言中首次使用了这一术语。于是, “表现主义”开始流传,后来,艺术史家韦尔海姆•沃林格正式使用这一名称,把包括塞尚和梵高在内的一批巴黎画家称作“年轻的综合主义者和表现主义者”,这样,就使它合法化了。
许多人跟着沃林格使用这一术语,到1911年底,凡是与印象主义意见相左的画家都被戴上了“表现主义”的帽子。1911年7月,库特•希勒尔在《海德堡人报》增刊上发文,抨击那些恪守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原则的批评家,明确提出 “我们是表现主义者”的口号。
然而,应者寥寥,批评界对这一新的提法持冷漠态度,那些功成名就的作家似乎没有一人愿意标榜自己是“表现主义者”。 直到1915年之后,这一提法才逐渐在文学界流行起来。
1915年之后,不少人使用这一术语,但却鲜有令人信服的论证,他们的说法不是汗漫无际,就是夸张偏激。但库特•品图斯的《论最新的诗歌》 (1915年 )、奥托•弗拉克的《论最新的文学》 (1915年 )两文在使用这一术语时却表现出某种冷静和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