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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6 00:47:08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处理原则有:(1) 轻度妊高症:门诊治疗为主,应暂停上班,在家休息。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密切观察 病情变化;同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需要时给予镇静剂,休息时尽量左侧卧位,解除右旋增大的子宫对下腔静脉的压迫,从而改善胎盘的血液供应r注意保证充足的蛋白质、维生素、钙和铁 的摄入,除全身浮肿者外,需限制盐分的摄人;酌情使用利...[展开]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处理原则有:(1) 轻度妊高症:门诊治疗为主,应暂停上班,在家休息。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密切观察 病情变化;同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需要时给予镇静剂,休息时尽量左侧卧位,解除右旋增大的子宫对下腔静脉的压迫,从而改善胎盘的血液供应r注意保证充足的蛋白质、维生素、钙和铁 的摄入,除全身浮肿者外,需限制盐分的摄人;酌情使用利尿剂。
(2) 中重度妊高症:应住院治疗,治疗原则为解痉、镇静、降压、利尿、扩张,适时终止 妊娠。药物治疗:1) 解痉药物:硫酸镁,是预防和控制子痫发作的首选药物。2) 镇静药物:常用的镇静药物有地西泮、氯丙嗪等,适用于硫酸镁有禁忌证或疗效不明显时,但分娩时慎用,以免对胎儿有抑制作用。
3) 降压药物:适用于血压过高,尤其是舒张压高的孕妇。常用药物有肼苯达嗪、硝苯地平等。4) 利尿药物:仅用于全身浮肿、心力衰竭、肺水肿、脑水肿的孕妇,以防血液更浓缩、电解质紊乱。
常用的药物有呋塞米、甘露醇等。5) 扩容药物:应在将解痉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扩容可以改善重要脏器的血液供应,纠正组织缺氧,改善症状,禁忌证为:心脏负荷过重、肺水肿、全身水肿、肾功能不全及未达扩 容指征的具体指标。
常用扩容制剂和药物有:全血、血浆、白蛋白、平衡液及低分子右旋糖适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的指征:1) 先兆子痫孕妇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无明显好转者。2) 子痫控制6〜12小时。
3) 先兆子痫孕妇,胎龄超过36周,经治疗明显好转或胎龄未满36周,但胎盘功能减退而胎儿已成熟者。 终止妊娠的方式:1) 引产:适用于宫颈条件较成熟者。2) 剖宫产:适用于宫颈条件不成熟、短时间内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引产失败者;胎盘功 能明显减退或胎儿宫内窘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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