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婚姻家庭

)请问这种情况女方有争夺家产的权力吗?

你好,我想咨询如果一对夫妻他们结婚三十多年,男的是上门女婿,他们生了3个孩子, 当时他们没有办结婚证,但是家里办了酒席。后来女的和邻居男人私奔了,还把家里所有积蓄都带走了。他们在外面一起生活了还生了一个女儿。现在女的到法院起诉和原来男人离婚,原因是要给他们现在生的女儿上户口,还有就是要分家产(原来男人家要拆迁,拆迁的房子是女人走后4年男人和孩子辛苦挣钱新盖的,原来的老房子拆了。)请问这种情况女方有争夺家产的权力吗?事实上女方已经构成重婚罪?

全部回答

2016-02-17

31 0

既然是她无情在先 那也别怪亲无意了呀 直接告她去 人证 物证都有怕什么 是重婚罪了呀 一告一个准

2016-02-17

29 0

女方没有争夺家产的权力,也不构成重婚罪,现在我国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他们只能算同居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016-02-17

15 0

女方是没有权利争家产的,男方应该起诉女方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2016-02-17

15 0

事实上女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可以告她的。而且只要能证明房子是女人走后盖的,就不需要分给她的

2016-02-17

29 0

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不构成重婚罪,只能算是非法同居。她也没有权利分家产,各自的家产归各自所有。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婚姻家庭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