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没有女方签字离婚,分居一年后男方能自动离婚吗?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进行调解,且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此中女方不同意离婚,”尽管可能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但也不排除是向人民法院表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还希望继续生活下去的愿望,最终法院没有判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只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条件,而非是法定的可以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全部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进行调解,且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此中女方不同意离婚,”尽管可能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但也不排除是向人民法院表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还希望继续生活下去的愿望,最终法院没有判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只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条件,而非是法定的可以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的规定,他只能在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准予离婚,届时,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至于“女方要求赔偿”,可以认为是女方在要挟他,可以不予理睬。但也只能耐心等待重新起诉的那一天,以通过法律程序解除。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