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契税普通住宅为房屋总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3%。2005年6月1日以后,凡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计税依据为房屋买卖成交价格,按照现行契税税率3%减半征收。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具备三条标准: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
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成交价格1。
44倍(含1。44倍)。 大修基金一般高层、小高层4、不低于售房款的3%,多层不低于售房款的2%。
4、关于契税合同签订于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城区别墅类契税按4%征收;不满足于普通住房中任一条件的契税按3%征收;
5、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
5(含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单价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含)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契税按1。 5%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