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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委托书这样写可以吗?

外地一家公司欠我公司货款不还,我公司想请人帮助收回,但又不想承担收款人在收款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责任,委托书这样写可以吗:委托书 委托人:受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XX公司关于2006年欠款一事中,作为委托人的收款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即:全权收取委托人有权从XX公司收取的全部货款。委托人将按所收回欠款的30%付予受委托人。 委托人:受委托人: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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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41 0
“委托人将按所收回欠款的30%付予受委托人。”这个条款不用写,因为你写的是委托书,只要写明授权的范围、时间等就可以了,具体的费用问题,你们可以通过另外订立委托协议,在委托协议中,再更加细致的约定责任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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