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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问题

  我奶奶那的房 有东西厢房和三个正房(我大爷一间 我叔叔和奶奶一人一间) 我们家是城里人 所以不分正房 分的厢房 全是我们的(就是我爸爸的) 但我们从来没住过 就一直让我叔叔用 有分家地契 这么多年我叔叔又重新盖了新房 老宅子就没人住了 后来他没跟我们商量 跟大爷打了借条了 全给大爷了 但现在大爷和叔叔都死了 但大爷的女儿把全部房给翻盖了 没经过我们的允许 把我们的房也翻盖了 我们想要回我们的地 怎么办开始 房子1 大爷 房子23叔叔和奶奶 房子45厢房 是我们后来 房子1 大爷 房子23叔叔 房子45厢房 叔叔借用(关系好)现在 房子1 大爷 房子23叔叔借给大爷 房子45 叔叔借给大爷(叔叔写借条给大爷 把四间全给了 没经过我们同意)最后 房子5间全部被大爷翻盖 我们该如何要回房子附注 和大爷没感情 他也想抢占我们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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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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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详细的你可以根据继承法来具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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