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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我自己的吗?

房子的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我自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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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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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物权法》中,一百四十九条有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房屋产权可以保值、增值 房屋自身的价值是随时间的推移递减,但由于土地资源不可再生,所以房屋产权增值指的是土地的增值。
  土地归属于国家,其增值不是个人房产的,而是国家拥有的土地的增值。产权人只有在短期内在适当时机将因经济发展而价格上涨的房屋出售,才能兑现增值。这种投资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也是不容易把握的。   房屋产权可以传给子孙后代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房屋土地的使用权,是国家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的,之后再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专卖给客户。
  但国家规定土地产权绝对不出让,而土地的使用权也是有一定出让年限,多了也只有70年。期限到达后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及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届时,如房主依然想拥有房产,则须再补交以后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费,当然那时土地已经增值了。
    从这一点看,产权和使用权都不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
  
  而房屋的使用权会从该土地出让日开始算起,不论中间如何转卖,其产权的“实际寿命”也随着购买时间的长短而缩短。  如果二手房的土地出让器与购房者购买时间有较长的时间间隔,买的二手房必然面临“房产产权期限缩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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