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摇到一个经济适用房,想买下,但不知道5年后可不可以过户?
第五章 售后交易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购买其它住房,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经批准可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回购价格由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当年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并结合折旧...全部
第五章 售后交易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购买其它住房,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经批准可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回购价格由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当年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并结合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按照届时同类地段普通商品房的销售价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包括超过享受面积部分的经济适用商品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办理出让手续。
土地收益等价款,由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在办理上市交易手续时代收。第二十五条 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县房改办核准后,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后,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日起计算。 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在“附记”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继承”或“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析产”、所占面积、准予上市交易日期及相关的内容。
因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向县房改办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可提前办理过户手续,但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按上述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执行。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经济适用住房作为营业或办公场所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任何抵押。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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