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了一间屋主随时有可能要卖掉的门面开店,本想他说卖我就买下来。双方因此未签定租赁合同,只有2008年第1年签了,2009-2010年只交了租金而未签定合同,出租方只口头承诺如2011年不卖就继续租给我使用,请问到今天我还算不算是他的租赁户?
您好!是租赁关系。
您好!是租赁关系。收起
那是肯定不合法的,找律师告他们吧。
从法律上,租赁税应由收取租金的出租方交。如果双方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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