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房,是期房,本打算结婚用的。房产证在本月底才能拿到。10月底,无数中介电话劝我卖房,在无证的情况下头脑一热就卖了。当时在中介处签了第三方买卖合同,订金三万元,现由中介托管。第二天在中介的带领下去公证处做了公证。现不想出售了,有朋友告诉我房产证没到手的买卖合同是不作数的。想请问律师,如果我提出违约,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担需要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当时在公证处的费用也是由买方出的)
买卖合同在签署后就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正式过户前,你确实不愿意出售房屋的,可以终止买卖程序、保留对房屋的所有权。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理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对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在先,你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和律师详细商议后再做下一步的决定,尽量减少损失的发生。供你参考。
买卖合同在签署后就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正式过户前,你确实不愿意出售房屋的,可以终止买卖程序、保留对房屋的所有权。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理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对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在先,你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和律师详细商议后再做下一步的决定,尽量减少损失的发生。供你参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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