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是
否有效?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
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
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当持许可证依法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违
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 营业性演出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因此演艺经纪公司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 证的情况下签订的...全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
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
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当持许可证依法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违
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
营业性演出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因此演艺经纪公司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 证的情况下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中具有营业性演出内容的条款,属于无效
条款。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