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有没有助学贷款?要办什么手续?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助学贷款政策“大变脸” 学生朋友更受惠(图)
助学贷款政策“大变脸” 学生朋友更受惠(图)
今年开学前夕,一个利好消息传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实施 5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将“大变脸”,学生借贷将享受到更多的实惠(此前已签订贷款合同学生的贷款发放、贴息、还款等办法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同时,该政策对借款学生的还款监督也相应严格,如果违约借款将上“黑名单”,被媒体曝光。
还款年限改为6年
按照原来的助学贷款政策,学生自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贷款,4年内还清。新规定则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全部
助学贷款政策“大变脸” 学生朋友更受惠(图)
助学贷款政策“大变脸” 学生朋友更受惠(图)
今年开学前夕,一个利好消息传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实施 5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将“大变脸”,学生借贷将享受到更多的实惠(此前已签订贷款合同学生的贷款发放、贴息、还款等办法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同时,该政策对借款学生的还款监督也相应严格,如果违约借款将上“黑名单”,被媒体曝光。
还款年限改为6年
按照原来的助学贷款政策,学生自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贷款,4年内还清。新规定则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
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在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借款学生还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要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另外,如果借款学生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后,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
在校时贷款无利息
新政策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而毕业后全部自付。也就是说,借款学生毕业以后才开始计付利息,学生可以安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
据了解,依照原有政策,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国家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就得支付利息。
贷款银行不再指定
经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原来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以后改为由政府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办银行。
据了解,目前在我省,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以及兴业银行均有为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其他股份制银行暂时还没有涉足。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新政策将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财政和普通高校分摊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财政部门每年将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安排预算;各普通高校承担的资金,按照普通高校隶属关系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在每年向普通高校返还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费收入时,由财政部门直接拨给教育主管部门。
每所普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各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违约借款上“黑名单”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以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对借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对借款学生的基本信息、贷款和还款情况等及时进行记录,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贷后跟踪管理,接受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有关信息的查询;并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按隶属关系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经办银行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学生贷款范围扩大
新政策规定不仅全日制在校高校专、本科生(含高职学生),今后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贷款。
20%学生可贷款
对普通高校实行借款总额包干办法。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省内部分高校助学办法
福州大学
勤工助学:学生参加校内临时性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每小时不超过5元。特殊情况经由学生工作部(处)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劳动报酬每小时不超过7元。
对持续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的固定工作岗位,应按月计酬,原则上一月内学生参加劳动时间应控制在60小时以内。勤工助学每月最高工资不超过230元。特殊情况经学校有关部门协商,每月最高工资不超过300元。
福建师范大学
减免学费:可酌情减免500元以上学费(2003年为准)。
困难补助: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困难补助暂行规定》,酌情补助。
勤工助学:普通岗位劳务费按每小时5—8元核发,特殊岗位视岗位性质和学生工作表现略作调整。
每个岗位月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30小时(约相当于 4个工作日)。每学期最后1个月原则上不安排学生上岗,以确保上岗学生温书迎考的时间。上岗学生聘用期限原则上以1学年为限,若要求续聘须重新申请。
助学金:500—3500元/年不等的社会助学金,共134个名额。
厦门大学
减免学费: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中央按4个学年划拨每学年资助金5000元,并全部免收学费(受资助学生毕业后须回西部省市工作5年以上)。
助学金:“集友银行”助学金5000元/人;“建行爱心”助学金500元/人/学期至毕业;“厦门慈善会(厦航公司)”助学金1000元/人; “灿坤公司”助学金 3500/年/人/至大学三年级;“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助学金3000元/人;“曾宪梓大学生助学金”500元/人。
困难补助:每年有临时困难补助费。
勤工助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主要分为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岗位等。
集美大学
减免学费:学校计划内招收的、具有集美大学学籍并按规定缴费的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可以享受。
一等:免交学杂费的100%,评定人数控制在缴费学生总数的2%以内;二等:减交学杂费的60%,评定人数控制在缴费学生总数的3%以内;三等:减交学杂费的30%,评定人数控制在缴费学生总数的4%以内。
勤工助学:校内分为助教、实验室、校园清洁等17项工作;校外分为家教、家政和市场调查等8项工作。相对固定岗以月计付,视工作任务和质量,每人每月150—250元。临时工作岗视工作任务的轻重和工作质量要求,按次或单项工作量计,每人每次15—25元。
华侨大学
校级困难补助:校级困难补助分为期初生活补助、期末返乡补助、假期留校学生生活补助和特种补助等。补助金额一般在300—800元之间,对于个别特困生可一次性给予8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特种补助。
系级困难补助:学生在校月收入(包括家庭及亲友资助、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泉州市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准线,可以申请困难补助,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和受灾地区的困难学生等。
系级困难补助分400元、200元、100元三等。特殊临时困难补助金额一般400元以上800元以下,每次评定人数为学生数的10%左右。获得院系困难补助仍然生活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校级困难补助。
勤工助学:主要为校内的助教、助管、助研等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各项公益劳动的报酬。
境外学生要求参加勤工助学,可直接向学校勤工助学基金会办公室申请,由校勤工助学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安排。
助学金:香港校董陈进强先生为支助经济困难学生而设立的助学金。资助金额共分四等,即每人每年6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人民币。
相关链接
我省具贷款资格高校完全名单
我省23所省属高校具有贷款资格,其中福建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警官职业技术学院3校为今年新增。
23所省属高校为: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福建医科大学莆田分校、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仰恩大学(试点)、福建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警官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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