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板交易规则与主板市场交易规则的区别有哪些?
1、集合竞价条文:每个交易日9∶15至9∶25为中小企业板块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20至9∶25,深交所主机不接受中小企业股票的撤销申报。
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15∶00至15∶30为大宗交易时间。
中小企业股票的收盘价通过收盘前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当日收盘价。
点评:中小企业股的收盘价格通过收盘前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表明深交所对中小企业股的监控更严,收盘价形成机制更科学,降低了人为操纵的可能性。
2、信息公告条文:...全部
1、集合竞价条文:每个交易日9∶15至9∶25为中小企业板块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20至9∶25,深交所主机不接受中小企业股票的撤销申报。
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15∶00至15∶30为大宗交易时间。
中小企业股票的收盘价通过收盘前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当日收盘价。
点评:中小企业股的收盘价格通过收盘前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表明深交所对中小企业股的监控更严,收盘价形成机制更科学,降低了人为操纵的可能性。
2、信息公告条文: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深交所公布成交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1.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三只股票;2.日价格震幅达到15%的前三只股票;3.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
点评:主板市场只公布涨跌幅超过7%的股票情况,中小企业股增加了震幅和换手率的信息公告条件,表明深交所已经提前设置中小企业股价格被操纵的信息机制。
3、异常波动条文: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应当停牌,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作出公告的当日10点30分复牌。
深交所公布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成交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2.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3.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4、深交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点评:与主板相比,“异常波动”增加换手率这个条件,这是一大改进。
这里特别提醒集合竞价形成开盘价的过程:中小企业板开盘时的集合竞价与主板明显不同的是,投资者可以随时了解竞价过程中的价格变化和成交量。
由于集合竞价过程的透明化,机构可能有三种操作:一是开盘时就输入大单引导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买卖行为;二是在10分钟时间里均匀下单,传递出明确的做多与做空信号;三是在最后时刻突袭大单,让观望的投资者错失集合竞价参与的机会。
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这一交易规则有两方面的优点:首先,密切关注竞价过程中的价格和成交量的变化,不断调整对该股合理定价的判断,从而确定是否参与及如何参与。其次,这10分钟透明的集合竞价相当于10分钟的连续竞价,在研判机构动向和新股走势上,与目前新股开盘5到10分钟的走势一样,可以获得相当多的有用信息。
有经验的投资者可以将目前主板新股开盘的一些操作规律移植到中小企业板上。
在如何确定收盘价的问题上,交易所的目的是通过合理的方式杜绝机构操控股价的现象。相对于以前的以最后一笔单确定收盘价,以最后一分钟的交易平均价确定收盘价的方式显然增大了机构操纵的难度,它必须连续交易多笔,才能实现预期的收盘价。
但其中的不确定性不仅让中小投资者无法参与最后的交易过程,甚至连临收盘前一段时间的交易信息的可靠性都值得怀疑。鉴于此,我们建议投资者对收盘前的股价矣诏应保持谨慎观望,避免掉进机构诱多或诱空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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