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请问开办费还用摊销吗?新制度下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吗?谢谢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发生的开办费用可以在发生时就一次性计入到企业的当损益"管理费用--开办费用"中。而不必在通长期待摊费用来结转了。请注意过去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是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 然后在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中。而现在新准则规定只要是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均可在发生时计入到"管理费用"中。
另外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虽然没有看到筹建期发生的费用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来按5年摊销的说法了,但是在国税函[2009]98号号文件规定了关于筹建期间的开办费用的所得税处理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全部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发生的开办费用可以在发生时就一次性计入到企业的当损益"管理费用--开办费用"中。而不必在通长期待摊费用来结转了。请注意过去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是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
然后在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中。而现在新准则规定只要是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均可在发生时计入到"管理费用"中。
另外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虽然没有看到筹建期发生的费用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来按5年摊销的说法了,但是在国税函[2009]98号号文件规定了关于筹建期间的开办费用的所得税处理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这个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法对于开办费用的处理是允许企业自行选择上述两种方法来扣除。即可以在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性扣掉,也可以选择在生产经营的次月起按不超过3年来扣除。
但是一经选择确定后就不能再更改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