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房修理费如何核算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根据上述规定,金融企业发生营业用房刷新墙面、房顶补漏修理支出,不满足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两个条件,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支出,可在发生当年一次性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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