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财政 财政

如何判断投资方是 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在确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时,如何判断投资方是 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全部回答

2016-05-24

130 0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方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 下列两种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控制权力: (1) 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2) 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 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属于上述两种情形的被投资方,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 定,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 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
  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 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做出决策; (3) 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 方的相关活动; (4) 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 变回报; (5) 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 报金额; (6) 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投资方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 活动,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时,应当仅考虑 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所谓实质性权利,是指持有 人在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时有实际能力行使的可执行权利。
    判 断一项权利是否为实质性权利,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 包括权利持有人行使该项权利是否存在财务、价格、条款、机 制、信息、运营、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障碍;当权利由多方持有 或者行权需要多方同意时,是否存在实际可行的机制使得这些 权利持有人在其愿意的情况下能够一致行权;权利持有人能否 从行权中获利等。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财政
贸易
保险
银行业务
经济研究
股票
商务文书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企业管理
产业信息
个人理财
基金
外汇
金融
证券
经济
银行
黄金
期货
财政
商业
房地产
财政
财政
房产税
企业所得税
审计税务
税务办理
税目
消费税
占用税
契税
所得税
税票
国税
税号
税务代办
发票
纳税
出纳
税务注销
税款
税务服务
纳税人
计税
关税
税控
税卡
税务会计
营业税
税务实务
税务审计
工商税务
盈利
会计
税务变更
所税
税务清算
增值税
报税
税是
税务筹划
行为税
代理税务
审计
购置税
税务师
免税
税种
税制
办理税务
印花税
税务申报
税务税务
分税制
遗产税
交税
征税
税能
偷税
税收
应税
电子税务
财务会计
税率
国家税收
扣税
税后
税务
抗税
进口税
税要
零关税
个人所得税
使用税
抄税
进项税额
关税率
税友
税务做账
农业税
税盘
利税
附加税
做帐
税户
税会
价税
税务风险
税局
金税
个人所得税法
地税
税收政策
专用发票
国地税
财务状况
城建税
中央税
税务所
税额
含税价
税赋
土地税
税通
代办税务
税单
地税网
税金
税务登记
公司财务
注销税务
税时
税务代理
燃油税
免税店
税点
税钱
税则
税费
税务顾问
新税法
财政政策
财务费用
财政拨款
税控机
钱税
税负
统一发票
零税率
含税
财产税
欠税
利息税
财务收支
国家税务
完税
退税率
普通发票
财经
资源税
税价
税务咨询
项税
交易税
工商税
流转税
公司税务
税收制度
税务机关
打印发票
应纳税额
税务报
国税发
不含税
税交
税收收入
个税
税基
企业税务
车船税
所得税率
所得税法
商业发票
税务局
海关税
企业财务
地方税
税源
财政支出
财政
财政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