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2015-12-13 17:10:56
妊娠糖尿病血管硬化症状原本并没有糖尿病的妇女,于怀孕期间发生葡萄糖耐受性异常时,就称为“妊娠糖尿病”,可能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新生儿血糖过低及呼吸窘迫症候群、死胎、羊水过多、早产、孕妇泌尿道感染、头痛等,不但影响胎儿发育,也危害母亲健康,因此怀孕期间检查是否有糖尿病是很重要的。 妊娠糖尿病之孕妇有可能在下次怀孕时再发生,如...[展开]
妊娠糖尿病血管硬化症状原本并没有糖尿病的妇女,于怀孕期间发生葡萄糖耐受性异常时,就称为“妊娠糖尿病”,可能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新生儿血糖过低及呼吸窘迫症候群、死胎、羊水过多、早产、孕妇泌尿道感染、头痛等,不但影响胎儿发育,也危害母亲健康,因此怀孕期间检查是否有糖尿病是很重要的。
妊娠糖尿病之孕妇有可能在下次怀孕时再发生,如果再次怀孕应及早告知医生并作检验。曾罹患此症之孕妇,中老年后出现糖尿病的机率比正常妇女高,故产后应设法维持适当的理想体重及保持规律的饮食、运动习惯,并定期检验血糖值。
与罹患妊娠糖尿病相关的因素有:种族、糖尿病家族史、肥胖、过去有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新生儿死亡、前胎有巨婴症、羊水过多症及孕妇年龄超过30岁等。 若具有以上危险因素条件之一的孕妇,您更应重视妊娠期间糖尿病的筛检。
1。妊娠对糖尿病的影响糖尿病是由多种病因引起以慢性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紊乱。高血糖是由于胰岛素分泌或作用的缺陷,或者两者同时存在而引起。虽然患糖尿病日久可引起多系统的损害,导致眼、肾、神经、心脏、血管等组织的慢性进行性病变,引进功能缺陷及衰竭。
只要发现及时,做好日常的生活护理,施以合理的治疗措施,一般是可以缓解症状、延缓并发症发生的。但在糖尿病的几个类型中有一类将会对两代人的健康甚至是生命造成威胁,这就是妊娠期糖尿病(GDM)。
医学上对妊娠期糖尿病的界定是:在确定妊娠后,若发现有各种程度的葡萄糖耐量减低(IGT)或明显的糖尿病,不论是否需用胰岛素或仅用饮食治疗,也不论分娩后这一情况是否持续,均可认为是妊娠期糖尿病。 1。
年龄因素高龄妊娠是目前公认的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危险因素。Vereellini等发现,年龄在40岁及以上的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是20~30岁孕妇的8。2倍。其他学者还有较多的类似发现。年龄因素除影响糖尿病的发生外,年龄越大,孕妇诊断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周越小。
Berkovitz等发现,在孕24周前诊断糖尿病的孕妇中,30岁及以上的孕妇占63。7%,而孕24周以后诊断的仅占45。2%(P。[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