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调解书可以过户吗?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该条第二款规定,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如果说上述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其效力不能对抗物权法第二十八条,那么,同是物权法,该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全部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该条第二款规定,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如果说上述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其效力不能对抗物权法第二十八条,那么,同是物权法,该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本案原告与前夫离婚,通过法院调解,分割财产取得涉案房屋,但是取得的房屋上设有限定物权即抵押权。由于涉案房屋登记在原告前夫名下,从抵押权人的角度,原告分得房屋等同于该房屋的转让。
最后,存在抵押权的情况下,民事诉讼在处理房屋权属纠纷时,应考虑到抵押权人的权利,并在民事法律文书中予以表述,限定相关当事人只有在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后,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以减少类似本案的行政争议。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