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缝合处理原则是什么?
在平时,对伤后在6h〜8h内得到彻底清创的伤口,可作 初期缝合。如皮肤有缺损,可作植皮覆盖创面。对创面大、渗血 多、污染重、处理较晚的伤口,应置引流48h。在战时,对火器伤 的伤口,在清创后,除头、面、手、外阴部作定点缝合外,一律不 作初期缝合,而留待作延期缝合或二期缝合。 伤口缝合处理原则包括:(1) 伤口延长扩大及皮肤边缘切除范...[展开]
避免食用高蛋白、高脂肪、辛辣和含盐过高的食品及烟酒。因为这些可使血浆渗...
如果髋关节脱位不予治疗,就会导致腿部残疾,走路瘸腿,长大后腿部不能受力...
2.本病所伴的胸痛多为短暂(几秒钟)的刺痛或持久(数小时)的隐痛;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