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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吗

    (1)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要实现两个分账:一是管理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要实行分账核算。管理中心自身业务的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管理中心管理费用应严格实行分立账户,单独核算。
   (2)管理中心要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实行三级明细核算:住房公积金总账核算(一级科目)、住...全部

    (1)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要实现两个分账:一是管理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要实行分账核算。管理中心自身业务的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管理中心管理费用应严格实行分立账户,单独核算。
   (2)管理中心要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实行三级明细核算:住房公积金总账核算(一级科目)、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核算(二级科目)、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核算(三级科目)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对住房公积金收入和支出的核算采用对应的核算原则,即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目前,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收支业务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注: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在收入和费用实际发生时进行确认,不必等到实际收到现金或者支付现金时才确认。
   权责发生制原则要点:凡在当期取得的收入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已经当期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对应。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费用,才能更真实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经营活动的成果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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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2 18: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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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A公司于2007年1月2日从证券市场上购入B公司于2006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该债券4年期、票面年利率为4%、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期日为2010年1月1日,到期日一次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A公司购入债券的面值为1000万元,实际支付价款为992.77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20万元。A公司购入后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5%。假定按年计提利息。要求:编制A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上述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答案】(1)2007年1月2日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应收利息40(1000×4%)贷:银行存款1012.77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7.23(2)2007年1月5日借:银行存款40贷:应收利息40(3)2007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投资收益=972.77×5%=48.64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8.64-1000×4%=8.64万元。借:应收利息40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8.64贷:投资收益48.64(4)2008年1月5日借:银行存款40贷:应收利息40(5)2008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投资收益=(972.77+8.64)×5%=49.07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9.07-1000×4%=9.07万元。借:应收利息40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9.07贷:投资收益49.07(6)2009年1月5日借:银行存款40贷:应收利息40(7)2009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7.23-8.64-9.07=9.52万元,投资收益=40+9.52=49.52万元。借:应收利息40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9.52贷:投资收益49.52(8)2010年1月1日借:银行存款1040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应收利息40我认为可以有另外的解决方案,请大家给意见07年1月2日购入借:持有至到期投资1000应收利息40贷:银行存款1012.77投资收益27.2307年1月5日收到利息借:银行存款40贷:应收利息4007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借:应收利息40贷:投资收益4008年1月5日收到利息借:银行存款40贷:应收利息4008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借:应收利息40贷:投资收益4009年1月5日收到利息借:银行存款40贷:应收利息4009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借:应收利息40贷:投资收益402010年1月5日收到本利借:银行存款1040贷:持有至到期投资1000应收利息40持有至到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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