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中具有行政职务人员被给予撤职处分,其工资待遇如何? 对事业单位中具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 务的“双肩挑”人员被给予撤职处分,其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 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 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 理权限审批。 |经审批后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人员俗称“双肩挑”人员,实践中绝大多数是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同时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也有少部分同时在工勤技能岗位上 任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 条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撤职处分与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行政机关任命来区分的, 本质上这两个处分种类名称是同一纪律惩戒层次,处分执行标准亦遵循相...全部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 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 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 理权限审批。
|经审批后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人员俗称“双肩挑”人员,实践中绝大多数是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同时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也有少部分同时在工勤技能岗位上 任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 条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撤职处分与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行政机关任命来区分的, 本质上这两个处分种类名称是同一纪律惩戒层次,处分执行标准亦遵循相同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 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按新聘(任)岗位确定,薪 级工资按每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相应降低两级薪级工资确定,最低降至新聘(任)岗位的起点薪级。
”据此,对经批准后 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事业单位中“双肩挑”人员,如其 系行政机关任命人员的,在被给予撤职处分后,需要明确的是:一是除无岗位等级可降的外,必须降低其岗位工资,并 重新确定其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二是根据实际 情况,对不适宜再从事管理工作的,可不再聘用在管理岗位。若继续“双肩挑”,则必须降低其管理岗位等级。三是如其 实际执行的是管理岗位工资制度,是否同时降低其专业技术 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应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根据违纪违法情形与岗位工作质的联系、违纪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 等因素综合考虑。
四是如其实际执行的是专业技术岗位或工 勤技能岗位工资制度,则必须相应降低其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执纪实践中,为便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履行处分决定执 行的主体责任,监察机关在作出给予事业单位中“双肩挑”人员撤职处分时,可在处分决定中一并写明如何降低岗位等 级。
如,某县医院院长管理岗位等级为八级职员(科级副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六级(二级副主任医师),执行专 业技术岗位工资制度,若决定给予其撤职处分的,可在处分 决定中写明“给予XXX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为 七级”。
处分执行时,即可非常明确地将其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在三级副主任医师岗位,至于管理岗位是按照降低岗位等级后聘用,还是不再聘用在管理岗位,由其所在单位根据实际 情况决定。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