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2017-04-03 13:18:07
问好:
一般来说,在生育问题上,总的原则是应该控制。
1。妊娠有可能使原有的疾病恶化。
2。如果精神病症状基本缓...[展开]
问好:
一般来说,在生育问题上,总的原则是应该控制。
1。妊娠有可能使原有的疾病恶化。
2。如果精神病症状基本缓解,正处在服药维持治疗的病人,也不宜怀孕,大量镇静剂有可能使胎儿致畸。
3。疾病没有完全康复前,母亲本身精神症状还没有消退,生了宝宝,也不能很好的教育子女。
4。精神分裂有较大遗传因素。
建议:
1。精神症状完全缓解后服用维持量观察病情6月到一年,如无复发,至少再服用维持量3年后,期间如无不复发,可停药,当然这个时间准备怀孕是最科学和相对安全的。
2。你所说的轻微的精神分裂症,是正规的精神治疗中心诊断的吗,服药2年后还有症状吗,药量药剂合理吗,你需要进一步确定。
3。为了自己家庭的幸福,为了不把影响甚至悲剧带下一代,在疾病没有科学有效的治愈后,怀孕的问题要再三斟酌。
人生多坎坷,有很多这样那样人力不可抗拒的遗憾和无奈,要释怀要放下。
人生也有很多我们可以得到和利用的美好资源,它们往往在我们身边我们没有发现和珍惜,转移一下视角,其实快乐有很多,幸福也就在身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