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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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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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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 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 动部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怎样给劳动者以经济补偿,劳动部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办法》中作了以下具体规定:1。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 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 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 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3。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 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 济补偿金。4。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 期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 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 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 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5。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 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启。
    6。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 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7。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 难,必须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 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 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 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 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中用人单位依据上述4、6、7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 #〇9。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者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 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10。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 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的,工伤由劳动鉴定为1至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 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5 至10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 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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