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出国考察期间取得的国外票据,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 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 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 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 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 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 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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