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1) 应设在建筑物的一端,远离儿科、新生儿、母婴室、ICU等病房,设单独的出人口。有条件的医院应设单独的传染病病区,与普通病房之间应设隔离区,有供传染病患者活动、娱乐的场所。
(2) 病房内污染区、半污染区、相对清洁区应分区明确;应设工作人员值班室、通过间(包括更衣室、浴室、厕所等卫生设施);应设消毒室或消毒柜(箱)及消毒员浴室;各病室应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3) 不同传染病患者应分开安置,每间病室不超过4人,床间距应多1。
1 m;严格隔离病室入口应设缓冲间,室内设卫生间(含盥洗、浴、厕设施),卫生间应有单独的出入口。
(4) 严格执行各病种消毒隔离制度。医务人员在诊查不同病种的患者间应严格洗手与手消毒;教育患者食品、物品不混用,不互串病房;患者用过的医疗器械、用品等均应先消毒、后清洗,然后根据要求再消毒或灭菌;患者出院后严格终末消毒。
(5) 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应常规消毒,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
(6) 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及病房污水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固体污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
(7) 严格陪住探视制度。陪住者应穿隔离衣及鞋套;探视者应穿一次性鞋套及用一次性坐垫,根据病种隔离要求及有条件的医院探视者可穿隔离衣。[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