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实践中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一般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违约金,二是已付房款利息。
一般约定的违约金的标准是按已经支付房产的一定比例来按天数计算的,这一比例一般是每日万分之几的标准。 例如,房价是100万元,约定的违约金是万分之一,并且逾期30天交房,则违约金为100万乘以万分之一乘以30天,结果是3000元。
关于已付款利息,一般是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天数计算的,例如,房款是100万元,逾期30天,现行银行贷款利率为5。 5%,则利息计算方式为,100万元乘以5。5%除以365天乘以30天等于4520元。
这样上述两项...全部
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实践中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一般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违约金,二是已付房款利息。
一般约定的违约金的标准是按已经支付房产的一定比例来按天数计算的,这一比例一般是每日万分之几的标准。
例如,房价是100万元,约定的违约金是万分之一,并且逾期30天交房,则违约金为100万乘以万分之一乘以30天,结果是3000元。
关于已付款利息,一般是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天数计算的,例如,房款是100万元,逾期30天,现行银行贷款利率为5。
5%,则利息计算方式为,100万元乘以5。5%除以365天乘以30天等于4520元。
这样上述两项相加3000加上4520等于7520元,这就是开发商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即违约金过高可依请求适当减少。
该规定在赋予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自由的同时,又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就过高违约金主张调整,因此,实践中像被告一样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加以调整的情形时有发生。这充分体现了我国违约金补偿性性质而非惩罚性性质。
本案笔者认为酌情调整违约金为每日按已付款万分之一计算为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应具备的条件:①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②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
③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本案中被告辩称的因高温天气及地质基础变化并非客观上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故对其主张不应支持。
而被告在施工期间因“创卫”需要而停工的事实存在,并经相关行政部门证实,属于不可抗力的政府行为的情况,故对被告要求扣减相应22天违约天数的请求,应予支持。收起